选楼须知

由于选楼通知书须于选楼日期前预早寄出,因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房屋署不能保证申请者于获邀的选楼日,仍有单位可供选购。倘若到申请者选楼时,其所属申请类别的配额已用尽或可供选购单位已售罄,申请者将不获安排选楼,请留意最新的销售情况。

在选楼时,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由递交申请直至签订房委会居屋/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买卖协议当日,仍然符合各项申请资格,并须再作申报。如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有任何资料有所改变 (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人数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丶工作状况丶收入丶资产净值及住宅物业拥有权),或每月家庭总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已超逾申请限额,或申请者或其他家庭成员已取得私人物业等(如适用),必须立即通知居屋销售小组有关转变,以便房委会重新审核申请资格及选楼次序。若因资料改变而不符合申请资格,有关申请会被取消。

请注意∶

  1. 所有「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家庭申请者的配额已用尽。(更新日期:7.3.2024)
  2. 可供出售予「其他家庭」申请者的单位已全部被选购。(更新日期:8.5.2024)

  • 在选楼期间,申请者可到房委会客务中心(九龙乐富横头磡南道3号房委会客务中心第一层平台),观看居屋销售小组办事处(本办事处)电视屏幕所显示的最新售楼情况。电视屏幕的播放时间为每天(假日照常)上午8时正至晚上10时正。
  • 由于部份选购单位的申请者可能在签署买卖协议前放弃所选单位,居屋销售小组会于当日晚上八时或之前,于上述该电视屏幕更新「已选」的单位还原为「未售」单位的讯息,供申请者参考。有关讯息会同步上载于房委会/房屋署网页內(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os/2023)。房委会销售热线2712 8000会于每晚十时正更新所馀单位数目,供申请者查询。

  • 合资格的申请者可选购一个单位(如有)。
    1. 「居屋2023」绿色申请表(「绿表」)合资格的申请者选楼时,可拣选居屋单位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如有)。
    2. 「居屋2023」白色申请表(「白表」)合资格的申请者选楼时,可拣选居屋单位(如有)。

  • 申请者必须成为所购买单位的业主。
  • 申请者丶拟成为联名业主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员及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必须亲自前来选楼及办理签署买卖协议手续。
  • 如申请者或任何拟成为联名业主的家庭成员(包括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未能亲身出席办理有关签署买卖协议手续,须预先获得居屋销售小组书面批准,并前往律师楼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的授权书,才可授权申请表上其中一名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如申请表内只有申请者一人,他/她可以授权其他亲属代为办理有关手续,惟被授权人士必须年满18岁及持有有效的授权书。申请者须尽早在选楼前向居屋销售小组递交书面申请,以免因需时处理文件而延误购楼手续。申请者需要承担及负责一切申请授权书的所需费用。

1.申请者出席简介会(带同选楼通知信及香港身份证) 2.选购单位 3.备妥本票及/个人支票或以转数快缴付定金 4.按指定时间签署买卖协议及声明书 5.领取文件
  • 申请者需于获安排的选楼时段前15分钟到居屋销售小组进行登记。
  • 在所有申请者登记後,会按出席者的选楼次序,安排进入选楼室选购单位。申请者进入选楼室前请先留意居屋销售小组屏幕显示的最新可供选购单位资讯。所有已获安排进入选楼室的申请者以「先选先得」方式(以电脑确认作准)购买单位。所有单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 选楼通知书是按照申请类别和选楼次序发出,若申请者不依约前往居屋销售小组选楼,即会丧失选楼资格,其选楼次序会由较後者补上。如申请者在指定时间前往居屋销售小组,但在有单位可供选购的情况下未有拣选任何单位,会被视作放弃选购单位,该申请者不会在同一申请类别下获得另一次选楼机会。
  • 如申请者因事需要更改选楼时间(只可延後,不可提前),必须预先以书面向房委会居屋销售小组申请。

1.拣选单位 2.安排视察人数丶逗留时间丶单位内活动 3.按指定时间视察所选单位 4.备妥本票及/个人支票或以转数快缴付定金 5.签署买卖协议或取消已选单位
  • 申请者视察单位後,最迟须于视察单位後的下一个工作天亲身往居屋销售小组签署买卖协议或通知居屋销售小组取消已选单位。
  • 如申请者未有按安排的指定时间前往所选单位视察,及未有在下一个工作天或之前往居屋销售小组确认交易,将被视为放弃第一次购买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权利。
  • 申请者若放弃第一次拣选的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可在同一申请类别选购另一个租置计划回收单位,亦会获安排视察单位。
  • 如申请者在视察第二个租置计划回收单位後决定不购买单位,他/她将被视为放弃购买的权利。申请者不会在同一申请类别下再获得另一次选楼机会。在任何情况下,如申请者再次选择先前已视察并拒绝接受的同一个租置计划回收单位(若该单位仍未售出),便须在选楼当日办理签署买卖协议手续,而不获安排再次视察所选单位。
  • 若因各种原因申请者未能获安排视察所选单位,申请者亦须最迟于选楼後的下一个工作天亲身往居屋销售小组签署买卖协议,或通知居屋销售小组取消已选单位。

买家须携同银行本票及个人支票缴付所需定金。买家缴付定金的金额为 -

  • 绿表买家 -
    1. 选购房委会居屋人士
      须携同总数为港币七万四仟元正(HK$74,000)银行本票,抬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以缴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额不足选购单位楼价的百分之五,定金馀额须即时个人支票或转数快方式缴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现金)。
    2. 选购租置计划回收单位人士
      须携同总数为港币一万一仟元正(HK$11,000)银行本票,抬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以缴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额不足选购单位楼价的百分之五,定金馀额须即时个人支票或转数快方式缴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现金)。
  • 白表买家 -
    1. 选购房委会居屋人士
      须携同总数为港币十四万八仟元正(HK$148,000)银行本票,抬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以缴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额不足选购单位楼价的百分之十,定金馀额须即时个人支票或转数快方式缴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现金)。

请按以下连结参阅各销售项目的成交纪录册及销售情况:

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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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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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楹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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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丽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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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桦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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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翠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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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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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骏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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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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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屋邨回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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