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选楼通知书须于选楼日期前预早寄出,因此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及房屋署不能保证申请者于获邀的选楼日,仍有单位可供选购。倘若到申请者选楼时,其所属申请类别的配额已用尽或可供选购单位已售罄,申请者将不获安排选楼,请留意最新的销售情况。
在选楼时,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由递交申请直至签订房委会居屋/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回收单位的买卖协议当日,仍然符合各项申请资格,并须再作申报。如申请者及/其家庭成员有任何资料有所改变 (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人数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丶工作状况丶收入丶资产净值及住宅物业拥有权),或每月家庭总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已超逾申请限额,或申请者或其他家庭成员已取得私人物业等(如适用),必须立即通知居屋销售小组有关转变,以便房委会重新审核申请资格及选楼次序。若因资料改变而不符合申请资格,有关申请会被取消。
请注意: 本期居屋销售计划推售的单位经已全部售出,而相关的买卖协议亦已签订。 (更新日期: 31.5.2024)
买家须携同银行本票及个人支票缴付所需定金。买家缴付定金的金额为 -
请按以下连结参阅各销售项目的成交纪录册及销售情况:
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
重售单位
出售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屋邨回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