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途径递交申请:
申请者只可选择上述其中一种途径递交申请,如在网上已成功递交申请,申请者及/或名列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毋须再邮寄或亲身递交申请表之纸本,反之亦然。任何人士只能名列于本计划的一份申请内,否则会被视作重复申请。如有重复申请,不论任何原因及无论是网上或纸本申请,所有申请一律作废,已缴付的申请费不会获得退还,亦不能转让。
递交申请时毋须提交收入、资产及家庭成员关系等的证明文件,但请备存所申报收入及资产分项的详细证明,以供房委会日后有需要时作进一步审查。透过网上申请人士,房委会会在有需要时要求他们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副本。递交申请后,请继续保留「申请须知」,以备参考。房委会在搅珠后会根据电脑以搅珠结果随机排列的次序,发信通知次序较优先的申请者于指定限期前递交「入息及资产申报表」,申请者及名列申请表上的家庭成员须详细申报家庭入息及资产净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作审查。
本计划的申请费为港币230元。若同时申请「白居二2023」及「居屋2023」(白表),申请费用合共港币500元。
申请者须在递交本计划申请表时以划线支票(可由申请者或其他人签发)或银行本票缴付申请费。支票或银行本票抬头人请写上「香港房屋委员会」,并在背面写上申请者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及联络电话。便利店付款、期票、现金、礼券、汇票及电子支票,恕不接受。
如网上申请,申请者须以有效的信用卡(可由申请者或其他人持有) (VISA丶MasterCard丶JCB 或UnionPay银联) 或「转数快」即时缴付申请费用。
申请费一经缴付,概不退还,亦不能转让。如用以缴付申请费的支票/银行本票因任何原因未能兑现,有关申请会被自动取消。
由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4日,市民可于以下地点的个别办公时间内索取或从网站下载本计划的申请表及「申请须知」:
下载申请表格及申请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