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者可選擇以下其中一種途徑遞交申請:
申請者只可選擇上述其中一種途徑遞交申請,如在網上已成功遞交申請,申請者及/或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毋須再郵寄或親身遞交申請表之紙本,反之亦然。任何人士只能名列於本計劃的一份申請內,否則會被視作重複申請。如有重複申請,不論任何原因及無論是網上或紙本申請,所有申請一律作廢,已繳付的申請費不會獲得退還,亦不能轉讓。
遞交申請時毋須提交收入、資產及家庭成員關係等的證明文件,但請備存所申報收入及資產分項的詳細證明,以供房委會日後有需要時作進一步審查。透過網上申請人士,房委會會在有需要時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遞交申請後,請繼續保留「申請須知」,以備參考。房委會在攪珠後會根據電腦以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次序,發信通知次序較優先的申請者於指定限期前遞交「入息及資產申報表」,申請者及名列申請表上的家庭成員須詳細申報家庭入息及資產淨值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作審查。
本計劃的申請費為港幣230元。若同時申請「白居二2023」及「居屋2023」(白表),申請費用合共港幣500元。
申請者須在遞交本計劃申請表時以劃線支票(可由申請者或其他人簽發)或銀行本票繳付申請費。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請寫上「香港房屋委員會」,並在背面寫上申請者的香港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便利店付款、期票、現金、禮券、匯票及電子支票,恕不接受。
如網上申請,申請者須以有效的信用卡(可由申請者或其他人持有) (VISA、MasterCard、JCB 或UnionPay銀聯) 或「轉數快」即時繳付申請費用。
申請費一經繳付,概不退還,亦不能轉讓。如用以繳付申請費的支票/銀行本票因任何原因未能兑現,有關申請會被自動取消。
由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14日,市民可於以下地點的個別辦公時間內索取或從網站下載本計劃的申請表及「申請須知」:
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