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根據電腦以攪珠結果隨機排列的次序,向成功通過詳細資格審核的申請者分配配額,包括家庭及一人申請者配額。
若獲發配額的青年申請者已選擇參加「青年計劃(白居二)」,不論所獲批配額屬於一般配額或新增「青年計劃(白居二)」配額,該名青年申請者必須成為在「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或「住宅發售計劃」第二市場所購買單位的業主或其中一名聯名業主(不論名列申請內的成年家庭成員是否青年)。除因永久離開、去世或社會福利署署長提出的其他體恤理由外,該名青年申請者的名字日後不得從房屋署及香港房屋協會持有的業主紀錄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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