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 彩虹道237号
- 区域: 慈云山、钻石山及新蒲岗
- 互联网网站的网址#: www.housingauthority.gov.hk/hos/2020/KaiCheung
- 委任建筑师: 房屋署总建筑师(五)
- 承建商: 有利建筑有限公司
- 代表卖方的律师事务所: 杜伟强律师事务所
- 启翔苑已于2023年5月31日获发占用文件(即占用许可证)
出售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2020
请注意: 本期居屋销售计划推售的单位经已全部售出,而相关的买卖协议亦已签订。(更新日期: 13.9.2021)
- 申请者、拟成为联名业主的一名成年家庭成员及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必须亲自前来选楼及办理签署买卖协议手续。
- 申请者需于获安排的选楼时段前15分钟到居屋销售小组进行登记。
- 买家须携同银行本票及个人支票缴付所需定金,抬头人为「香港房屋委员会」。买家缴付定金的金额为 –
- 绿表买家 - 须携同总数为港币五万八仟元正(HK$58,000)的银行本票,以缴付所需定金。 若上述本票金额不足选购单位楼价的百分之五,定金余额须即时以个人支票方式缴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现金)。
- 白表买家 - 携同总数为港币十一万六仟元正(HK$116,000)的银行本票缴付所需定金。若上述本票金额不足选购单位楼价的百分之十,定金余额须即时以个人支票方式缴付(不接受公司支票和现金)。
- 若申请者不依约前往居屋销售小组选楼,即会丧失选楼资格,其选楼次序会由较后者补上。
- 若申请者或任何拟成为联名业主的家庭成员(包括参加「家有长者优先选楼计划」的长者)未能亲身出席办理有关签署买卖协议手续,必须预先获得居屋销售小组书面批准,及前往律师楼签署有效的授权书,才可授权居屋申请表内其中一名年满18岁的家庭成员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如申请表内只有申请者一人,他/她可以授权其他亲属代为办理有关手续,惟被授权人士必须年满18岁及持有有效的授权书。
- 请按此参阅「热带气旋 / 黑色暴雨警告的售楼安排」。 (档案已移除 14/09/2021)
- 请按此参阅「提供按揭贷款的指定银行/财务机构名单」。
- 请按以下连结参阅各销售项目的成交纪录册及销售情况:
重售单位